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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1-17 00:00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2018〕32号】文件(见附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8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00名左右优秀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出国研修。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6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5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10人;“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若干人。

二、选派范围

我省高等院校正式在编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

三、国外留学单位

(一)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成班派出项目

1.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英国南安普顿大学

2.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3.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4.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详见附件5

四、资助方式

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采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同资助的方式。配套资金比例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教育厅承担30%,高校承担20%。各校的配套资金按照每年实际录取人数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进行核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由我厅汇总核准后统一拨付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账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允许向留学人员个人收取任何配套资金。

五、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

(二)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七、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做好项目宣传工作,指导申报人员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有计划地进行申报。

2.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国外邀请函、研修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千篇一律。

3.我校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将有关报名材料进行收集汇总,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咨询或联系电话:0377-636526235

附件: 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南阳医专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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