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我社区2027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登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户籍地在卧龙路131号的居民;
2.196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以身份证为准),目前只有生育或合法收养的独生子女的居民。
二、申报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本人社会保障卡;
5.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由办理退休手续的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或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
6.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7.《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在社区领取)。
三、申报地点
孔明校区9号楼1楼社区居委会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11月9日—12月15日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申报、规范填写。凡伪造、虚报材料骗取奖励扶助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登记表须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13513770033
南阳医专社区居委会
2026年11月5日